生活費專戶與手邊零用金
本月專戶提款
$0
本月實際支出
$0
手邊零用結餘
$0
主計總處平均每人每月消費基準 (新北市 $25,300)
支出正常合理
目前支出 $ 0
法官認定常態上限 $ 25,300
家事法庭陳報清冊匯出
自動排版 A4 標準格式、單據編號附錄